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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呢?其實,只是有感而發。生活中的快樂和悲傷,總覺得都該被珍惜,不需要逃避。人生總不會事事順利的,開心的事讓人神清氣爽,悲傷的事的發生,我相信必然也有他的原因存在。

除此之外,生活每一件小事,我相信都有存在的意義。

就像這幾天,我陸續碰到許多前輩,在交談中不經意發現每一位都見廣識博。當記者本身掌握流行的動態就已經快於普通人,但是,更讓我驚訝的事他們都很愛閱讀。到底是愛好閱讀是成功的必要條件,還是我接觸的每一個成功的人剛好都愛好閱讀。

今天走在信義計畫區裡頭,快步前進著身軀,趕著要去看中醫的途中,反覆思索著「閱讀」這件事。閱讀的好無庸置疑。自認已經是用功的孩子,為何總讓我遇見用功的前輩,時刻督促內心的我,要更進步啊!不要偷懶。

出社會後漸漸發現,學歷不足以增長內涵。許多出口成章,信口拈來都是文學作家名句的前輩,讓人見識到內涵之於生命的厚度。出社會越久越發現一位碩士生的魅力,在人群中的重要性,可能反而遠遠不如肚子裡滿是墨水的五專生。

並非要貶低自己,只是告訴自己,也不需要高抬自己。即使今天自身的學歷較高,就算念到博士,會讀書跟通讀書,講話是否有邏輯有趣味,就是不一樣。

我一直很欣賞講話有趣的人,那種有趣,不是自以為思考跳躍讓別人跟不上或是自以為說話有趣的有趣,而是透過見識及閱讀,堆積的豐厚學識,趣味一點就點亮了句子的光彩。

漸漸發現,事業成功不足以構成在社會上的重量。倒不是說要爭名奪利,這太膚淺。而是說,肚子墨水越多的人,越不需要爭權奪利,本身即以散發光彩,擋也擋不住。這比盲目的追求成功有趣,因為這類的人,總是雙贏,有了成功也得到尊重。

我想做什麼樣的人呢?前陣子我就一直思索的問題,漸漸答案有了雛形。這是奇妙的感覺,當身邊的友人們沈溺在愛情裡頭,或是享受所謂的流行生活時,我居然開始厭倦愛情和時尚。

但同時也愛著愛情和時尚。

為什麼會這樣?以及,我到底要做什麼人?看來,又需要一段時間想一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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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