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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意中,從二手書店發現了這本書。吸引我的,一開始倒不是書名,而是譯者是林語堂。我一直很喜歡林語堂,他的紅牡丹是我看了不下百遍的書籍,他寫的蘇東坡傳,讓我喜歡了蘇東坡的詩詞。他筆下是有光彩的,被他寫過的人物,寫過的事情,像是沾了生命,都活了起來。

著作甚多的他,翻譯許多中文成英文,也有他寫英文,但別人翻譯成中文,不過,他親自把別人的小說翻成中文的,甚少。市面上甚至找不太到了。足見當我在舊書攤發現這本書,心裡有多開心,還未細看就放在懷中,像怕被搶走。回來一看,果然好看。

好看在原文作者是個英國獨腳詩人,他在年輕時到處流浪,偷搭火車過程中,失去一條腿。看似可惜,但他飄泊的過程,實在難以想像,心靈的滿足應可讓他不在意一切表象。

該怎麼說,或許他吸引我的地方,在於他的流浪,和我想像是大不相同的。作者戴維斯年輕時就像個無賴,只想多看看世界,於是他來到美國後,遇到一群流浪漢,他看到他們就進入一個社區去乞討,對他們來說,乞討是不可恥的。怎麼乞討到對方不但樂意提供,甚至還給你更多,那可是門學問。討到很多,還是件值得驕傲的事呢!書中描述了其中一人的事蹟:「總之,燉肉、牛排,是他經常的餐點。但他吃膩了,有時候便會假裝咳嗽,前去向人乞討水果之類的東西來潤潤口味!」

有時候,鎮上會有打零工的機會,他們便會去花勞力賺些錢,賺夠了或膩了,再去下一站。(有點像打工渡假,好愜意。)有時候是自己一人,有時候會遇到合得來的同夥。沒有錢,要去遠方就偷搭火車。

搭火車就是門真功夫了,你得反應快,不要被警察抓到,還得手腳有力,好攀爬在車頂或站立在車廂間,你還得命大,老天保佑你不發生意外。作者說偷搭火車時,時常可以看到不小心墜落的流浪漢,卡在車廂間或從車頂掉落,被車輪輾過。

看來,流浪也不好混,很多事物沒有保障,沒有定性,沒有規律,你永遠不知道明天想去哪,要去哪,或遇到什麼人,發生什麼事,但,換來的,是全然的自由。

書裡有一段也很有趣,冬天是寒冷的,對流浪漢來說,要在街頭度過冬日太辛苦,以前的美國某一州,居然有監獄為了賺錢,讓流浪漢充當人頭,在監獄裡包吃包住,還可以自己決定要住多久。看似安逸又舒適的日子,留不住這些人,冬日一過,他們紛紛迫不及待離開,前往下一個旅途。

整本書看完,若非這是真人真事的故事,會以為這只是小說。只是,這樣的日子,也太不真實,根本和現實生活脫軌。因為大多數的人,大概都無法拋開一切,即使拋下一切,又怎麼接受這種虛無飄渺,還得拉下自尊去乞討生存的日子?從作者的文句間,卻又發現他不但甘之如飴,還很開心,因為每天所見所聞,永遠是新鮮事。

我自認是無法的。我的意思是說,如果有準備夠錢,我是有勇氣去自助旅行的。但一毛錢都沒有,還得用乞討和搏生命的偷搭火車,這樣的日子,我是不敢過的。

但奇怪,心裡又有些羨慕,能拋下一切,不顧現實,父母,家庭,尊嚴,隨心所欲任性生活,這樣的自在,又讓我羨慕,這就是生活在「社會」裡的人的矛盾吧!總想多為自己活點什麼,又往往要因為工作、親情、友情、愛情而暫時放下。有責任感當然是好的,但那樣放縱也是好的。也許,是心裡面對偶爾能放縱過日子,還是有些期待的。

怎麼辦呢?當學生有課業壓力,當上班族有工作壓力,以後結婚生子更不用說啦!

既然,身體無法出軌,那就讓心靈出軌,每天出軌個10分鐘,什麼都先放下,不要管工作,不要管愛情,不要管工作,不要管一切羈絆自己的事情。給自己10分鐘屬於自己的時間,不知道能不能撫慰一下自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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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