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和男友看了董陽孜的書法展,裡頭有幅字畫寫的真好,字也下的好,叫「縱心」。忘記看出處,不知道是不是出自孔子說:「縱心所欲不逾矩」來的。加上這兩天正在看米蘭 昆德拉的「生命裡難以承受之輕。」書裡開宗明義就在討論生命的「輕」與「重」,有些感觸。

今天想討論的,是小女子我的愛情。我談戀愛很任性,想愛就愛,想恨就恨,想罵就罵,想笑就笑,在愛情裡,就像「縱心」兩字,隨我所意的遊走。談戀愛我很講究「互相尊重」,我可以不愛你,但我一定尊重你,但我一但不愛你,也絕不會多逗留一分鐘,一旦確知感情散了,馬上分手。果絕是我鍾愛的戀愛方式,也不介意別人這樣對我,除了「欺騙」。你可以不愛我,但不可以騙我,騙了我,套句我現在男友說的,我可以把你從今天罵到我斷氣,這是蔡氏家族女子的風範,從我外婆到我媽,再到我們身上,可見一般。

怎麼說呢?以我娘親舉例,以前她曾經很幫一個男生追我姐姐,很努力幫忙喔,幫到連這男生去當兵,我媽居然用母親的權威強迫我們全部的小孩(當然重點是我姊),帶著她煎好的精選上好牛排和很多新鮮水果去探望。不過,某一天這男的打來我家找我姊姊,不知死活的忘記喊一聲「蔡媽媽好。」我媽媽認出這男生的聲音,想我媽多麼認真辛苦的幫他,這臭男生居然連句「蔡媽媽好」都不知道要喊,我媽當場抓狂,臭罵他一頓之後,烙下狠話「你以後不准再打來找我女兒,我不會讓她跟你交往的。」這個小故事發生在10年前吧!前陣子我媽和我男友談天,還是會談起這話題,你瞧瞧,我媽多生氣,但這又是多經典的蔡氏一女的火爆性格的經典案例。

所以,再遇到現在這男人之前,我一直覺得愛情看似在我生命中很重要,因為我會痛會哭會難過,但其實一點都不重要,因為那些痛苦其實很短暫,我極少為了感情而失眠,每晚都睡的很好,就算發生了我以為很痛苦的事,事後才發現,那只是我假裝很傷心,從有次我一躺下就睡,睡醒還微笑的那一刻,終於瞭解以前的我,只是在假裝。而且在愛情裡,我從來不肯退讓,不肯包容,很驕傲的一發現不對勁,就落跑,沒有任何互相討論的空間,因為我覺得浪費時間。愛情就像生命中的調味料,可要可不要,我甚至可以忘記以前男友的名字或長相,說來抱歉,但時間一久,一個個就忘記了。這樣的驕傲,來自於我喜愛獨處,獨處太自在太快樂,讓我覺得即使沒有男人,也可以過的很好。

直到遇到現在的男友,縱心不縱心了,變成生命中難以承受之重。

我們兩個,個性太像了,在愛情中都太驕傲,結果就是一天到晚都吵架。嘶吼的精疲力竭(他),哭的肝腸寸斷(我),再不,兩人就是互相烙狠話,好像兩人可以毫不留情的扭頭就走,但再怎麼氣到手發抖,枕難眠,隔天還是乖乖的他來找我,或是我打給他,手牽手又和好了。

吵完又覺得好笑,就像這次過年,本來打算和家人去花東,後來老爸說還是回老家過年好了,所以就我跟男友一起去。要出發的當天,我們從早上11點吵到晚上11點,途中他來去我家四進四出。第一回氣得兩人互甩門,他走出我家,我扭頭就收拾行李,打定主意「不去了」。下午5點,他又來接我,我又收拾好行李,途中又吵架,他又把我送回家,我又入家門,再次整理行李,打定主意「不去了」。最後一次,兩人終於吵累了,我想是累了,氣了一整天怎麼不累,兩人終於會彼此讓步,又手牽手的拿好行李,先去他家,隔天一大早出發。

路途中發現,手機沒帶,哎呀,又回我家拿手機。到了門口,我們想笑都沒力氣笑了,吵架把力氣都耗盡,回到他家,倒頭就睡。

這次前往花東,我們也是沿路吵。這次去,只定到一天的房間(老爸也是因此打退堂鼓),其他天只能見機行事。吃苦耐勞我最會,我喜歡住有特色的民宿,或很乾淨的小旅館,出去玩不用住高貴的飯店,那不是我喜歡的旅遊方式。但,我已經算很吃苦耐勞的,哪比得上我男友是個瘋子。

睡可以很隨便,但他連吃都很隨便,而且每天都趕著不是凌晨5點起床,就是凌晨6點,差一個小時有差嗎?還不是都很早起。

出去3天,我可以用又冷又凍來形容自己的慘況。吃不飽又睡不飽當然就凍啦,第一天還ok,第二天還撐的住,到了第三天,我已經氣到根本不想用力罵人。在車上拼命睡,睡醒就念兩句,念完繼續睡,睡醒再念。

最開心的是他自知理虧,一句話都沒回嗆我,我足足念了15個鐘頭呢!

不過,他若非遇到我,我若非遇到他,兩個人還是依然不知道再驕傲什麼的談戀愛,現在彼此懂得退讓了,懂得包容了,他這大男人遇見我這一點也不小女人的女人,也只能認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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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