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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,我找到了自己喜歡的工作了。
其實,這兩年多來從事的,一直都是我很喜歡的工作,每一個工作我都很認真,但是,在工作上我是很任性的,或許對喜歡的事物總是難免會任性,我只想做,我要做的。
這是很極度任性的,可是,這幾年的努力,我所追求的,不就是現在的日子嗎?
沒有上下班制,不用打卡,不需要提企劃,完全放手給底下的人進行,只要對自己做出來的東西負責。這是完全的信任,同時也是完全的自由。
如果要為這自由背負上完全的責任,我很樂意。
我是很嚮往自由的,喜歡獨立性高,自由不拘束,不管是愛情或是工作,這就是我。
所以,工作上即使有截稿壓力和需要不停的想企畫跟找資源,但是,做這一塊我很樂此不疲,即使把所有時間砸進去我也很樂意,因為工作就是我的興趣,在工作中我不會感到被綁住。
有人說我很有企圖心,其實,我只是想做自己喜歡的工作。
在工作中我可以得到成就和喜悅,看著自己絞盡腦汁想出來的企劃出現在眼前,即使很辛苦很累,都覺得值得不已。
有人說,工作並不是生活的全部,不需要為了工作失去自己。
我不懂這想法,或許是說,因為工作根本是我生活的一部份,怎麼會為了工作失去自己呢?
如果工作的開心又快樂,那麼,生活還有什麼不滿足?
有些人把工作和生活劃分開來,我不知道要怎麼把這兩者劃分開來?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劃分開來,這一切對我來說很自然,工作就是我的生活一部份,是我的興趣和喜好,或許我很幸運,才會有這樣的想法,但是,如果想把一件事做好,本來就必須付出百分百的努力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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